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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2020-11-13 15:28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__河南地矿职业学院__学生会/□研究生会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达标

□未达标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达标

□未达标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14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1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6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达标

□未达标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达标

□未达标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达标

□未达标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达标

未达标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9 2019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达标

未达标

召开日期为: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达标

□未达标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达标

□未达标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达标

□未达标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达标

未达标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达标

未达标

二、《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本章程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一条: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学生会的性质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校团委指导下,遵循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依靠全校学生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我院党政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对全校同学进行服务、管理、教育的机构,具有群众性和政治性双重属性。

第二条: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学生会的宗旨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学生会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思想为根本行动指南,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促进学校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团结带领全校学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认真执行校团委的有关文件精神。

(二)、维护校规校纪,遵循“明德 精业 勤奋 创新”的校训,配合学校搞好校风、学风建设,维护学院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的环境。

(三)、确立自身地位,在各方面起到表率作用,正确引导广大同学的思想和行为,要做广大同学的行动标杆。

(四)、积极开展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在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的同时,全面培养和提升同学的能力和素质。

(五)、加强对各系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沟通,达到团结协作、增强友谊,共同提高的目的。

(六)、加强同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使学生提前接触社会,体验生活,开阔视野,增长才干;锻炼能力。

第四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在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开展。

第五条:全体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经过民主选举均可成为学生会成员。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会成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学生会成员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三)、学生会成员有向学生会反映,或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四)、学生会成员在受到不公平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

学生会成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二)、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学校及学生会纪律。

(三)、学生会成员有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的义务。

(四)、学生会成员有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五)、学生会成员有维护学生会利益和名誉,为学生会服务的义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七条:机构设置

团的组成部门:组织部、宣传部、新媒体部、创新实践部、社团工作部。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办公室、青年发展部、权益服务部、文艺部、体育部。

第八条:组织部职责

(一)、组织制定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考核执行。

(二)、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工作和团员思想教育工作,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设想和建议。具体负责“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落实;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团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团干部的培养、教育、监督和考核等工作;做好智慧团建工作;负责基层团组织建设和评比工作。

(三)、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协助开展党校工作。

(四)、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引领工作,开展主题团日、团校、青年大学习工作,“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等工作。

(五)、负责做好学生评优评先工作。

(六)、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登记、归档等工作,负责统计并掌握团组织的基本数据资料。

第九条:宣传部工作职责

(一)、利用媒体平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团委的文件精神,抓好经常性的宣传动员和思想政治教育。

(二)、负责组织及指导各级团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与思想引导工作,负责共青团和学生活动校内外宣传报道工作。

(三)、负责校园公众号、校园网、橱窗、板报等宣传阵地建设。

(四)、主题团日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团员青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活动。打造优秀文化传播产品,开展团员青年思想引导。

(五)、畅通宣传渠道,对大型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进行多层次、多方位、多角度的立体性宣传报道,培养、树立、宣传团员青年中的优秀典型。

(六)、做好团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贵建立网络信息员队伍,开展网络舆情监控,弘扬正能量,对舆情发现报送及时。

(七)、做好广播站日常工作,负责日常校园广播系统及铃声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负责传达学校重要文件政策和通知,宣传校园文化,表彰好人好事、播报班级来稿、点歌、寻物启事等。负责大型校园文化活动的宣传、现场的设备调试和演出主持等。

第十条:新媒体工作职责

利用网络资源(抖音、快手、微博等)及时对学生工作和学习、生活状态进行采访报道,制作各类活动视频、动画等多样的形式,传达活动信息和团学会理念,更有针对性的开拓学生视野、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汇聚学生关注热点,传递信息,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一条:创新实践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社会调查、科普宣传、社会服务等实践活动。包括制定计划、组织落实、检查与评比表彰等工作。

(二)负责宣传国家创新创业政策,组织开展全校性学生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活动,包括开展“挑战杯”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

(三)青年志愿者工作。推进注册青年志原者工作,建设好校青年志愿者队伍,强化培养和技能提升,服务队仅负责人为学生干部,其成员为青年志愿者:建立长期、固定的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基地,定期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并努力实现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化、品牌化,培育志愿服务项目参加志愿服务省级项目大赛: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着力提升活动的政治方向和育人功能;做好各院系志愿者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

(四)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

(五)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社团工作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社团的注册、变更、备案、注销、监督、考核等工作,协助学生社团开展各项活动,组织学生社团评优工作。

(二)、负责指导和协调全校学生文化体育活动,负责重大文体活动的组织和开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负责对学生社团活动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

第十三条:主席团工作职责

在团委的指导下,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组织带领全体学生会成员学习党的理论、主张,增强学生会对同学们政治引领的素质:负责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体活动,搭建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平台:依法维护同学们的权益,反映同学们在学业发属,身心健康社会融入等方面的诉求,提高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能力;落实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学生组织建设,指导各学院学生会的具体工作。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办公室工作职责

配合主席团开展学生会工作。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协调管理学生会文书、会务、考勤等工作;负责学生会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负贵团委和学生会的办公场所和档案,资产的管理,配合学校大型活动的开展;指导各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工作。完成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五条:青年发展部工作职能

要负责同学们的学业、身心健康、社会融入等方面的发展与促进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学术讲座、报告会、“读书月”等活动,营造良好校园学习、学术氛围;做好学习困难的同学的帮扶,协助提高同学们的学习能力和技巧;听取收集同学们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管理部门和单位进行反馈,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的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团委推进学生素质教育;负责指导各学生会青年发展部工作;完成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权益服务部工作职责

负责学生权益维护,建立和畅通学生民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学生和学校校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反映学生在学习中的困难接收同学们对学生管理、生活服务、后勤保障, 学生方面的投诉和建议,落实并进行反馈;负责组建调研队,开展学生动态的调查研究。

第十七条:文艺部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艺活动。负责迎新晚会,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歌手大赛、合唱比赛等校园品牌文化活动的组织开展,提升广大青年的艺术修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十八条:体育部工作职责

负责学院学生体育活动,组织各类体育竞赛和体育锻炼活动,不断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活跃学院气氛,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十九条:学生会会议主要包括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部门会议

(一)、主席团会议每周一次,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和商讨近期学生会工作情况,讨论下周事宜,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筹划和安排。

(二)、全体会议每月1次,由主席团主持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前4周工作并布置以后4周的工作。

(三)、部门会议由各部门部长自行主持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对本部门已结束的工作和活动进行总结,以便为学生会全体会议的召开做好准备,妥善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并对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的细节问题加以商讨和确定。

第二十条:学生会各类会议均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十一条:会议期间应自觉遵守以下的规定。

所有会议应准时召开,各部门提前五分钟组织签到,由办公室做好会议签到工作。进入会场前,应做好相应准备:带好会议记录本,佩戴工作证。各种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会议进行期间与会人员不得随意出入会议室,否则视为早退处理。

会议期间应认真听取大会发言。做好记录,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携带与会议无关的娱乐用品进入会场,各种通讯工具应关机或调至震动。要求所有部门及人员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并须使用指定的会议记录本进行记录。

请假手续:写出书面请假条,经主席团签字审批,交与办公室登记,请假手续才正式生效。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二条:处理措施

学生会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召开全体会议和一些必须参加的大型活动或学生会重要活动,要求所有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如有违反,任何人员无故缺席2次,劝其退会。无故迟到 2次按缺席1次处理。会议或活动期间不得无故早退,无故早退2次按缺席1次处理。

会议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私下交谈,违者会议组织人员给予口头警告。无特殊情况。

第二十三条:学生干部的免职

(一)、思想政治觉悟低,有明显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行为恶劣,造成不良影响。

(二)、工作作风散漫,工作拖沓,不负责任,无特殊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经上级领导给予多次警告而未能改正。

(三)、工作中缺乏纪律性,无故缺席例会或日常签到缺勤。(迟到2次算1次缺勤,缺勤2次作自动退会处理)。

(四)、出现重大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或受学校纪律处分,损害集体利益,以权谋私,贪污挪用公款或虚报帐目者。

(五)、道德品质败坏,沾染不良风气,参加邪教组织。

(六)、不能很好处理学习与工作方面的关系,学习成绩较差。

第二十四条:由于毕业、转学、退学、休学、受处分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时,由学生会常委会讨论决定调动或增补名额。

第二十五条:奖励措施

(一)、在重大活动中,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为学生会以及学生做出的重大贡献者给予奖励。

(三)、活动参与情况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以上情况均作为个人年度评优评先和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考核制度

第二十六条:建立本制度的目的

为完善学生会内部的管理制度,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工作的自觉性与积极性,提高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效率,为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提供根据,为今后的学生会干部选拔工作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考核标准:

学生会主席团对各部门和全体成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成效。考核结果每学期公布一次,进行排名并在每学年末进行总评。

考核成绩在前三位的部门,授予“优秀部门”的称号,个人评分按学生会总数的10%依次排名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部长”名额占部长总人数10%,按个人评分排名。

考核满分为100分(每学期)

出勤情况(20分):迟到一人次扣本部门及相关个人2,缺席一人次扣本部门及相关个人5分。

部门日常工作的完成情况(20分)

部门与其他组织、部门的配合情况(10分)

团委学生会活动的参与情况(10分)

承办活动的完成情况(10分)

会议记录情况(10分):部长代表部门及个人,如会议未记录,扣除个人及部门考核分2分,委员会议未记录,扣除个人考核分2分。

计划与总结(20):所有计划与总结(包括活动计划、学期计划,月总结、学期总结、学年总结、活动总结和工作简报)按时保质保量上交的,每份最高可加2分。活动全程资料按时完整上交的最高可再加2分。

第二十七条:工作态度及成效考核

(一)、每一个成员都应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中遇到困难应及时提出并加以解决。应避免推脱责任和相互推诿的情况,如引起严重后果,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警告一次并取消其评优资格。警告达两次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学生会成员在校、系举行的大型活动及各项体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并获得奖励者可优先考虑其期末评优。

(二)、学生会要求成员间多交流,老成员应对新成员起好“传、帮、带”的作用,对于破坏学生会形象的言行必须坚决杜绝,部门各成员之间应该发扬团结协作精神,若出现部门间或成员之间冲突而影响学生会形象和工作顺利展开的。相关人员将受到学生会内部批评、警告,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例:

                   

主席团共1人

文艺3

青年发展共1

权益3

体育4

办公室共2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姓 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

(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1

郑鸿鑫

共青团员

信息系

18

11

2

李江涛

共青团员

信息系

19

11

3

张国辉

共青团员

信息系

18

22

4

董彦良

共青团员

信息系

19

114

5

马梦洋

共青团员

测绘系

18

19

6

樊晓武

共青团员

测绘系

18

32

7

寇忠轲

共青团员

信息系

19

11

8

张铭杰

共青团员

信息系

19

47

9

王慧雲

共青团员

地勘系

19

1

10

常增瑞

共青团员

经管系

19

21

11

周明月

共青团员

经管系

19

9

12

王华

共青团员

经管系

19

30

13

张敏

共青团员

经管系

19

49

14

郭瀚林

共青团员

信息系

19

57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选举办法(审议稿)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选举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学生会选举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河南的地矿职业学院主席团应选名额为5名,主席团候选人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四、河南地矿职业学院主席团候选人员名单由校学生会酝酿、推荐。由大会筹委会对各候选人进行考察,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同意。根据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的情况,确定学生会主席团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学生会进行选举。

五、主席团候选人的选举,须在参加选举的委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缺席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投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候选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当选。

六、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右边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下面的空格内直接填写自己所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方格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会议宣布选举结果,主席团成员按姓名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并报告所得票数。

八、本次选举在会场设投票箱一个,不设流动票箱。

九、选举设监票人2、计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和总计票人各1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全委会讨论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各选举工作小组在总计票人、计票人统计结束后,选举统计结果须由计票人和监票人联合签名。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第一条、校级学生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方式

1.领导机构:由学生处、校团委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校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小组”,负责校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发布公告:领导小组公布学生干部岗位、报名条件、选拔的基本程序和方式;

3.自主申报: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内容,自主申报岗位;

4.基层推荐:各学院要通过选举或评议的方式选拔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领导小组推荐;

5.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对自主申报或基层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6.笔试: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发布参加笔试候选人名单,统一笔试,按比例选出参加面试的人选。

7.面试:领导小组设计面试问题,面试评委进行现场评分,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8.复试:复试采取公开演讲答辩的形式进行,由不同类别的学生评委根据候选人的表现,通过投票直接选举产生学生干部。

9.公示:面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10.审批:学生干部拟任意见在公示结束后报送校团委,经批准后,由校团委下发任职文件。

第二条、学生干部的考核与免职

(一)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后,要建立学生干部考核档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

(二)学校要加强学生干部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免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因学习交流、出国等原因离职一个月以上的;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法律法规制裁的。

3.未恪尽职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4.任期内学习成绩下滑,不适合担任现职的。

5.本人自愿辞职且经批准的。

6.校学生干部免职由相应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分别向学院领导班子通报情况和学生所在学院通报情况。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胡晓光

2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廉僖

 学生处 团委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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